尊敬的入住人员及家属:
首先向您及您的家属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在将来的日子里,在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下,我们的服务能够得到你们的满意!
入住人员入住我院以后,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各个脏器组织及各项生理功能逐渐减退,对疾病的易感性随之增加,所以常引起各种其他疾病。同时,老年疾病具有突发性、多变性、不典型性及易引起后遗症和并发症的特点。为此,本院会对每一位入住人员加强基础护理及健康宣教工作。
但是,住院期间常因入住人员的身体内在因素,出现疾病突发或出现疾病意外等情况,希望家属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如:
1.入住人员均患有不同程度的心脑血管疾病或者突发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危致病因素,因此容易突发心肌梗塞、猝死、脑血管意外等突然性疾病及死亡现象;
2.由于身体内在因素、肢体乏力等导致跌倒,造成"骨折"或其他意外情况;
3.体弱多病、长期卧床的入住人员,虽尽力精心护理,也难免出现一些并发症(如肺部感染、压疮、窒息、尿路感染等);
4.由于身心疾病,入住人员行为不能自控,为了入住人员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需要对入住人员实行安全保护约束措施,希望予以理解和配合;
5.入住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疾病变化,需转医院治疗时,由我院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入住人员疾病缓急程度,通知亲属,并及时转院,病情紧急时先转院后通知。亲属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需陪护的,护理费由亲属承担。未经医院许可,不得私自出院;
6.入住人员可能因心理问题、家庭矛盾、情绪波动等原因导致入住人员出现轻生现象:坠楼、割脉、自缢等意外情况发生甚至死亡;
7.入住人员因性格孤僻、猜疑心重、脾气暴躁等原因,导致出现极端异常行为,容易与其它入住人员发生冲突,引起相互的伤害意外:软组织损伤、骨折等伤亡意外;
8.入住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脑萎缩现象,可能因思维障碍、情绪不稳定等原因,导致失去行为自控能力,出现攻击性或伤害性行为,造成自伤或第三人伤亡等意外,如误食、误伤、软组织损伤、骨折、死亡等;
9.为避免失智入住人员出现可预见的意外伤害,我们对躁动、有伤害行为倾向的失智入住人员需提供保护性约束措施,由此可能会出现:软组织损伤、皮肤破溃等意外;
10.卧床的入住人员基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低蛋白血症或患有免疫功能方面的疾病,极易出现皮肤意外:皮肤水泡、难免压疮等;
11.入住人员每日三餐均由膳食部根据入住人员的营养需求进行搭配,根据膳食需求为人员订制普食、半流质、全流质饮食及适合患有糖尿病、回民、痛风等人员食用的饮食。人员请假回家时家属需提前一天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停餐,人员外出住院时从第二天开始停餐;专护人员护理费按天收取,人员住院或请假期间我们会告知财务,在下月收费时统一扣除,若请假当天返回者护理费不予退还;
12.入住人员不听医、护人员嘱咐和劝阻,自行行动,上厕所、洗浴、上下楼梯、自行外出等行为极易造成意外伤害甚至死亡等;
13.可自由外出的入住人员在院住养期间,如外出夜间不能返回,须监护人或家属向我院书面请假。凡不假外出者,后果自负;
14.入住人员及陪同家属到所安排的房间后,请先清点房间配置物品数量及是否有损坏,认真核对水电气表的起始记录,房间应保持整洁,严禁在墙上、门上钉钉子,不得将私人家具、家电等物品带入房间。入住后,若人为损坏,将据实赔偿;
15.家属自带食品需要加热,请交护理员在我院统一安排的地方加热食品,严禁将油炉、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等带入休养房间自炊。入住人员违规在房间自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自负,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如不服从管理强行在房间自炊,我院有权终止履行协议;
16.入住人员出院时请先交清公物,结清水、电等一切费用,并带上入院押金原始收据和当月护理费原始收据到营销部办理出院手续;
17.老年人疾病晚期,需在医院内过渡临终处理。
以上情况是入住人员入住我院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特此提前向你们告知,除此以外,仍有我院不可预估的情况发生,在此我院一并请你们理解。上述内容能够代表入住人员的所有家人知晓并郑重承诺:在非服务不当的情况下,入住人员出现上述意外情况,会接受现实且不追究颐养院的责任,若家人中有不同的意见,有我负责协调,与院方无关。以上所提及的内容在你们知晓并表示理解和配合的请在下方签字。入住人员监护人如有出国或出境须告知颐养院,在紧急情况下的第二联系人。
本告知单一式两份,家属与院方各执一份。